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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淮北市鼓励落实相关政策 . ...

原作者: 邢远 收藏 邀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淮北市鼓励落实相关政策


淮北市人民政府《淮北市贯彻落实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人才高地建设,打造一支规模宏大、数量充足、技艺精湛、富于创新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积极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实施精准技能培训计划,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等,面向贫困劳动者、退役士兵、就业援助对象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并分类给予参训人员生活补助费:贫困劳动者、就业援助对象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标准为100元/人/天、退役一年以内士兵免费技能培训,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转岗培训职工按工种给予培训补贴;按照“先垫后补”原则,面向城乡普通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和定岗培训,按照工种给予企业、参训人员培训补贴,促进技能培训与岗位使用精准对接。拓宽终身培训通道,探索建立劳动者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奖补机制,到2021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评估,对培训质量好、学员留在市内就业人数多的职业院校,分A、B、C三类,给予10万、5万、3万元进行奖励,评估办法另行制定。力争到2021年,全市技工总量达到28.14万人,其中具备高级工以上技能水平的技工达到 5.4万人。


二、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多元办学,大力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办学形式,民办职业院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公办职业院校学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开辟公办职业院校重点专业“一体化”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兼具工程技术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有3年以上企业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比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办理聘用手续。建立淮北职业教育联盟(集团),促进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集约化发展,积极推动淮北市职业院校加入安徽职业教育联盟(集团)。依法依规设立淮北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支持成立相应的基金会,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企业与学生、职业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按1000元/月/人标准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补助。对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根据毕业生人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工培养、职业培训方面的主阵地作用,推动建设职业训练院。力争到2021年,职业院校在校生人数达到3.5万人。支持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建成应用型大学。


三、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围绕煤电、机械制造、纺织服装、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和陶铝新材料、新型煤化工、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技师培养项目和“相城金蓝领万人行动计划”,开展以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到2021年,新培养高级技师和技师不少于0.2万人、高级工不少于2.2万名,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对被纳入省级名师带高徒活动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技能名师,带徒协议期限不少于2年的,按2万元标准给予名师一次性带徒津贴。实施“千名技师签约带徒弟专项活动”,所带徒弟取得高级工资格证书的,每带出一名徒弟分别给予高级技师、技师一次性1500元、1000元的奖励;取得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每带出一名徒弟分别给予高级技师、技师一次性2000元、1500元的奖励。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补贴。推进安徽淮北技师学院申报省级示范技师学院,认定后享受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等待遇。建立“学校招生即为企业招工、企业招工即为院校招生”就业就学机制,选择一批大中型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按企业支付给职业院校培训费用的60%给予企业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最高可达6000元,最长补助期限为2年。坚持高端引领,到2021年,认定建设2所示范技师学院,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保持在60%以上。


四、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与交流合作机制。企业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根据引进方式和劳动关系建立形式,按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25%比例直补个人(其中,省20%,市5%),补贴期限按其实际履行合同期限确定。企业引进外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安排在关键技能岗位工作的,按支付给个人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50%比例直补个人,补贴期限按其实际履行合同期限确定。承接省实施的“海外金蓝领援皖”计划,从海外聘请技能专家到我市职业院校任教,按每人7000元/月标准给予援淮津贴(其中省5000元/月,市2000元/月)。在职业院校遴选出一批骨干教师,参加省组织的赴德国、瑞士、澳大利亚等制造强国、职教大国培训。选派高技能人才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技能交流和帮扶活动,对交流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构建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建立优秀技能人才技能资格越级申报、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制度。支持企业结合岗位需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将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学会实施。引导职业院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操作规范开发课程、实施教学和学业水平测试,将职业教育办成就业导向的教育。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培育社会化评审专家队伍,逐步实现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分离。鼓励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对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被采用成为 “行标”、“国标”的,按10万元/个给予开发资助(其中省8万元,市2万元)。


六、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并落实优胜选手待遇。支持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对纳入年度计划的省级竞赛,给予5—10万元赛事补助,对纳入年度计划的市级竞赛,给予4万元赛事补助。加大对参与国际技能赛事的奖励力度,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在省级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再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代表中国队参赛选手在省级5万元奖励基础上,市再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在省人社厅举办的综合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分别再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在“相城金蓝领”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奖励;并给予受奖励人员的专家团队对应奖励。


七、建立科学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对优秀的、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或奖补政策。完善高技能人才政府评选奖励制度,对获得安徽省技术能手、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 “江淮杰出工匠”,在省级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分别再给予每人1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在省级给予每人2万元、10万元追加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分别再给予每人1万元、5万元奖励。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优先推荐申报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安徽省劳动模范等表彰。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收入分配方式。对取得科技攻关、技术革新成果的高技能人才,可从成果转化收益中,通过奖金、股权等形式给予奖励。


八、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对国家认定的每届世界技能大赛主、副集训基地,在省级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支持的基础上,市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支持。以安徽淮北技师学院和安徽煤电技师学院为载体,打破编制、户籍等常规用人机制,吸引各行业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等顶尖高技能人才入驻技师学院,充分利用学院高精尖设备及大师们经验对学员进行教学、培训及技术革新。推进安徽淮北技师学院省级赛事基地建设。被认定为省级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兴产业省级综合竞赛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在省分别给予每个200万元、200万元、10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市分别再给予100万元、100万元、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单位一次性5万元经费补助。到2021年,建立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个市级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建设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大学淮北分校,开发运用“职业培训包”,推行“互联网+培训”。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平台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贷款。


九、优化技能人才配套服务。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技能人才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建立技工“蓝卡”制度,依托社会保障卡加载标记功能,为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提供依据。完善技能人才落户政策,具备中级以上技能水平的农民工、外来劳动者,可在我市就业地按程序办理落户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推进技工大省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以项目为引领,规划好路线图、时间表。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大力宣传我市技能人才有关政策,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要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部门会商会签,避免多头重复享受;要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已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前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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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智能简史,一切要从1865年说起发布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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